4月24日,惠而浦 发布了2020年度报告,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,944,067,835.28元,同比下滑6.39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-149,701,660.11元,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-794,260,315.40元,截至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,551,258,303.61元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,944,067,835.28元,较上年同期下降6.39%;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-149,701,660.11元,较上年同期增长53.63%;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-325,697,299.85元,较上年同期增长14.73%。
2020年8月1日惠而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
经证监会查明,惠而浦存在五项违规行为:
1、编制虚假的销售订单并确认收入以及提前确认未发货的订单收入,虚增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;
2、少记销售折扣,虚增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;
3、延迟确认销售费用,虚增 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利润;
4、收入跨期确认,导致少记 2015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,多记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;
5、少记营业成本,虚增 2016 年度利润。
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惠而浦索赔时段为: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惠而浦,并在2017年7月27日后卖出或持有惠而浦的亏损投资者。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小程序“俞强律师”参与集体报名。
2014年11月6日惠而浦收购合肥三洋,成立惠而浦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。公司旗下拥有惠而浦、三洋、帝度、荣事达四大品牌,业务遍及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,涵盖冰箱、洗衣机等白色家电及厨房电器、生活电器等产品线。
